房地产税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画出的一张远期“大饼”,短期内难以缓解饥饿,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够兑现。
开征房地产税在国内讨论已久,由于此政策调整的涉及面和利益影响都很大,因此推进起来困难重重。不过,不论是从宏观政策还是从财税改革来看,开征房地产税的目标和方向都已确定,未来需要确定的,一是通过立法程序,二是应税内容细节,三是执行时间表。
日前有国内媒体从权威渠道获悉,作为未来的新增税种,房地产税将由现行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而成。房地产税将由各地地方税务局征管,全部税收收入将划归地方,成为地方税源的重要补充。知情人士透露,在目前的方案设计中,房地产相关的其他税种,包括契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耕地占用税等将暂不纳入房地产税改革,未来在房地产税开征后有可能逐步进行改革。
如果上述信息属实,在房地产税内容和税收利益归属上算是有了新的进展。
从利益角度来看,房地产税就是中央政府给地方政府在墙上画的一张远期“大饼”,允诺在未来给地方政府一个大礼包。地方政府要从房地产税得到可观的实惠,还需要等待很多年。在目前阶段,现在地方政府的大部分利益、债务都与房地产扩张绑在一起的,很多官员也参与其中,因此政策不好调整,地方政府也不愿调整。
要等到现有的利益调整结束,新一代的地方官员能够感受到从房地产税上得到持续的财政支持,他们才会完全支持这一税收。不过,即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,地方政府也不能完全绑到房地产税上,可持续的地方经济与财政发展,还是必须立足于企业健康发展、最终消费畅旺和产业结构多元。
房地产税是中央政府对地方画出的一张远期“大饼”,短期内难以缓解饥饿,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够兑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