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证还能用吗?
根据国土资源部通知,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权利不变动,簿证不更换,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等登记时,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,也就是说旧的房产证依然具有法律效力,可以办理各种交易手续(业主可以自由选择是否换证)。不动产权证书与房产证的区别:
一、封面名称
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权证,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。
二、扉页盖章
原为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,现为各登记机构公章。“过去以各地方人民政府为主体,盖的都是各地方人民政府的公章,而下一步不动产登记的主体变为了登记机构,不再由各地方人民政府承担相关的事项,因此不动产权证书取消了套印,而直接盖各登记机构的章。”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说。
三、扉页增二维码
不动产权证书在扉页的右上角新增了一个二维码,作为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标识,市民扫描二维码即可以获取不动产权证编号、不动产单元号码等相关信息,实现不动产信息快速查询。
四、内页增不动产单元号
原房地产权证主要记载房屋和土地两项内容,内页信息包含房地产权利人、身份证明名称、身份证明号码、房屋坐落、共有情况、登记时间;房屋建筑面积、套内建筑面积、规划用途、房屋性质;土地地号、土地用途、取得方式、使用年限、使用权面积、共用使用权面积等。
涉及更多不动产登记信息的不动产权证书内页信息包括权利人、共有情况、坐落、不动产单元号、权利类型、权利性质、用途、面积、使用年限、权利其他状况。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工作人员分析,不动产权证书的一项重要变化就是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,为今后可能的以“宗地单元”为依据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奠定基础。
五、附图更全面
原房地产权证主要记载房屋和土地两项内容,不动产权证书记载内容除了房屋、土地外,还包括林权、海域以及下一步将纳入的农地。因此在附图方面,原房地产权证只有房、地两个附图,而不动产权证书则会逐步将宗地、宗海以及其上的建筑物、构筑物全部标注出来。
不动产权证能不能加名字?
如果房产证上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,应该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为准。
进行不动产登记时,购房合同上的购买人是谁,不动产权上面的名字就是谁,如果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增加名字,则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并经过审核。
注意:不动产权证增加名字时,房产不能处于按揭或者抵押的状态。
不动产登记时需要提交哪些材料?
(一)登记申请书;
(二)申请人、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、授权委托书;
(三)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、登记原因证明文件、不动产权属证书;
(四)不动产界址、空间界限、面积等材料;
(五)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;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。
不动产权证登记程序
提交材料: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、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。
受理: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,而且对于房地产、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。